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640792的网友留言反映: 开发区金东小区28号楼,一层前半部分是商业裙楼,后半部分是住宅,两部分不联通,2单元一楼东户将住宅隔墙和裙楼打通连接,将住宅部分作为饭店厨房,并将一房间作为雅间,在楼道内私自凿墙开了一个窗和油烟排气扇,严重影响居民生活。本单元居民多次找相关部门投诉,8年多未解决,现在将问题再次反映,希望给予解决。
烟台市工商局对此回复:根据《烟台开发区经营场所管理办法》第十条“设立经营场所与建筑物规划许可的使用功能不符的,应按照《烟台开发区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,并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《准予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决定书》或《准予临时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决定书》。未经规划部门同意,禁止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使用功能、设立经营场所”之规定,请您及时向开发区规划部门反映情况。另外,环保问题,请您向开发区城管环保局反映。如您有疑问,请与开发区工商局6371009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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